近日,茂名信宜法院向信宜市公安局移送了一起涉嫌拒执罪的案件,让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凌某接受法律的惩罚。
李某和凌某是两夫妻,两人原在信宜市钱排镇建有一幢占地136平方米的四层半楼房,但因李某欠债被债权人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进行执行程序,上述房屋于2015年10月被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许某以162.03万元竞得该房屋。许某凭法院作出的裁定书,办理了房地产权证,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后,许某和李某、凌某协商移交房屋,但李某、凌某却认为自己的房屋远不止160多万元,因而继续在该房屋居住,拒绝搬出,引致纠纷。许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凌某依然拒绝搬迁,一直强占房屋,法院干警多次前往执行对其析法明理,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但凌某语辞坚决,态度恶劣,拒绝配合,执行干警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十五天。
在拘留期间,凌某仍然未认识到不履行法院判决的错误,明确表态不会履行法院判决。鉴于被执行人凌某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信宜法院便将该案移送信宜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日前,信宜市公安局已对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对被执行人凌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犯罪嫌疑人被带上执行车
近年来,信宜法院不断加大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执行力度。据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该院今后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不仅仅只是追究他们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还要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 羊城派
欢迎光临 广东展翅南方网 (http://www.gdzcnf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