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引顾客牟利,市区某酒吧竟然“色胆包天”铤而走险
组织人员在酒吧内搞色情表演
很快,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就掌握了该酒吧涉嫌存在色情表演活动。
6月3日晚上11点左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江城分局组织30多名警力对该酒吧实施突击检查,发现该酒吧存在涉嫌淫秽表演行为。
随后,该酒吧的管理人员徐某胜(男,阳东县人)、谭某曾(男,江城区人)、梁某基(男,江城区人)、卢某(男,阳春市人)等14人被传唤回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经初步审讯,酒吧管理者供述,为招揽客人,增加盈利,酒吧聘请“女嘉宾”在酒吧大厅内从事色情表演。
目前,徐某胜、谭某曾、梁某基、卢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该酒吧也被责令停业整顿5个月。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本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淫秽表演的行为。是1997年修订的中国刑法中补充的新罪行。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警方透露,为了持续净化我市社会治安环境,市公安局部署开展了治安重点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及深化扫黄禁赌打击整治行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大对社会面尤其是歌舞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部位的巡查力度,力争及时发现、严查严处涉黄赌违法犯罪行为。
| 欢迎光临 广东展翅南方网 (http://www.gdzcnf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