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展翅南方网

标题: 茂名交警提醒各位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必须戴头盔 [打印本页]

作者: 心安勿忘    时间: 2020-4-24 13:10
标题: 茂名交警提醒各位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必须戴头盔
      为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伤亡事故,我市交警部门根据上级部门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从4月份起加强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根据辖区车流情况,突出整治重点,抓住高峰时段摩托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违法行为突出的特点,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路面管控。执勤人员对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行为一律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予以纠正。经过一段时间整治,辖区内路面大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都自觉戴上安全头盔,但仍有少部分驾乘人员没有按规定佩戴头盔。
      驾乘人员佩戴头盔不仅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而从自身安全角度来说,头盔是驾乘人员最好一道保护防线。当事故发生后,驾乘人员的身体由于惯性会继续向前运动冲出车外或是因摩托车电动车倒地而使驾乘人员倒地,两者都会使人的头部在倒地或是冲出时碰撞而发生伤害。而安全头盔对人的头部起到缓冲撞击的作用,可防止头部直接碰撞地面或是硬物而出现伤害。
      只要还有驾乘人员无视法规、罔顾生命安全驾车上路,交警部门的整治行动就不会停止,整治执法的力度和频次还将逐步加强。同时,交警部门还会邀请记者随警作战,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从而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营造有序、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茂名交警






欢迎光临 广东展翅南方网 (http://www.gdzcnf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