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作品也可以拿去参赛? 并且堂而皇之站在领奖台? 近日,茂名市内某摄影比赛活动结束,公布了获奖结果,而一等奖的获得者引发了影友的热议,有影友直指其作品属于与剽窃抄袭。
从媒体发布的资料显示:春怡饼屋有限公司网络运营总监徐斐为茂名首届迎春灯会美拍赢奖活动一等奖获得者李家艺颁奖。
3月20日下午,“巅X影视”赖先生向“我的茂名网”反映,他本人才是这次活动一等奖作品的原作者,这张照片是用佳能5DSR相机拍摄的,自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张作品是自己拍摄的。赖先生表示,剽窃其作品去参赛,这种行为十分可耻,令人非常气愤,要求相关人给一个说法。
“巅X影视”方面表示,有摄影常识的人都知道,从视频可以看出作者是谁了。拍摄的原图,可以打开属性,看到拍摄资料数据。
(注:第一张为经过处理的图片,第二张为原图)
原作者也在朋友圈说:“未经本人允许,拿本人作品参赛,本人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巅X影视”发来的图片显示,原素材文件还在他们手里。至于图片怎样流传出去的,赖先生说,拍摄之后就发了微信群,获奖者与其“也不认识”,想不到会有人违反参赛规则,竟敢盗图投稿,不劳而获,领走大奖。 来源:茂名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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