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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从5月1日起,在广东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需要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只要持有居住证,就可以就近在居住地公安出入境部门申办,无须跑回户籍地。
跨地申办出入境证件扩至外省户籍
记者了解到,广东在2015年10月推出惠民措施,省内户籍居民持一年以上《居住证》,可跨地市在居住地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从5月1日起,这项惠民措施将进一步扩大范围,不再限于广东户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即可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也就是说,湖南籍的广东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就近在现居住地申请办理。
据悉,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和“其他”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受理申请后30日内签发证件
申请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代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将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出这项便民利民措施,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在居住地申办出入境证件的便利,使异地工作、学习、生活的申请人不必往返奔波于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与户籍人口享有平等一致的出入境管理服务。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提醒,群众可根据自己实际需要选择最佳的办证时机,尽量选择预约办理,避免不必要的办证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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