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结婚4年,没有孩子——因为丈夫无法生育。
“再挣扎最后两次,借助试管婴儿技术、精子库技术,守护婚姻。”这是长沙的李明、张颖夫妻达成的共识。可大半年过去了,一直没能成功的二人最终还是以离婚告终。
谁知,婚离了,孩子却“来”了!这一次,李明和张颖为了孩子的归属问题闹到了司法调解室。
近年来,关于试管婴儿的话题特别火。早在2018年,中信湘雅生殖与遗传专科医院发布的大数据显示,辅助生殖技术应用38年,该院助孕出生婴儿达到140107个。
然而,试管婴儿数量的大幅增加却也带来了一个新的法律问题——夫妻离婚时,孩子究竟归谁呢?今天咱们就来探讨这个话题。
前妻告前夫,索要试管婴儿抚养费4年婚姻走到尽头,也算好聚好散。可没想到,离婚后的第2年,长沙男子李明却因一起特殊的子女抚养费纠纷险些吃了个官司——前妻张颖一纸状书,要求他抚养一个“不属于他”的试管婴儿。
这是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受理的一起纠纷调解案,负责法律援助的刘悦是湖南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4月22日,刘悦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近年来,随着辅助生殖技术和精子库技术研究的发展,“试管宝宝”越来越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让离婚官司发生了一些小变化,比如,试管婴儿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
当事人李明与张颖的纠纷案,就是一个很有普法意义的故事。
两次“试管”失败,夫妻一拍两散
2012年12月,29岁的张颖与34岁的李明经亲戚介绍相恋,步入婚姻。结婚两年,两人几乎不怎么吵架,相处非常愉悦。妻子张颖很喜欢小孩,两人便开始备孕。但努力了大半年,张颖的肚子没有任何动静。在一次谈心过程中,李明说出了一个秘密——他在年少时遭受过辐射伤害,丧失了生育能力。
尽管这个消息无异于晴天霹雳,但张颖考虑到两人感情甚好,加之丈夫坦诚相待,便也没想过要离婚。两人一致决定,通过辅助生殖技术,造个“试管宝宝”。
2015年3月的一天,张颖和李明来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签署了知情同意书。由于李明没有可利用的精子,医生建议提取张颖的卵子和医院精子库的精子,培育三管胚胎。
夫妻俩签字同意后,医生给张颖植入了第一例胚胎。可不幸的是,因第一例胚胎胎儿发育异常,张颖最终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之后,张颖继续进行第二例胚胎移植,结果还是失败了。
两次失败,让张颖和李明都没了信心。身心俱疲的两人感情也出了问题,慢慢地,他们不再沟通,甚至因为各种小事大吵大闹。
2016年12月,因为经历两次试管婴儿手术而使身体受到影响的张颖在家休养了3个月。而这时,李明却以工作忙为由拒绝回家照顾。最终,两人经长沙市天心区法院调解无效后离婚。
不愿放弃,她求助前夫再做“试管”尽管已经离婚,可一想到医院里还剩下一管胚胎,喜欢孩子的张颖不想放弃,还是想继续“造”一个宝宝,哪怕是独自抚养也行。
然而当时培育三管胚胎,属于张颖与李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倘若再做第三次,也是需要告知李明的。
2017年6月,张颖找到前夫李明,请求他签下“保证书”,承诺无条件配合她完成第三次试管婴儿手术的相关手续。可当张颖在进行第三次胚胎植入手术前,李明反悔了——他认为双方已经离婚,没有合法夫妻关系,即便孩子生出来也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张颖没有放弃,她通过了解相关法规得知,即使前夫不同意,但由于第三管胚胎是在婚姻存续期内保存的,一旦一方执意要做,也是可行的。
就这样,抓住“最后一次机会”,张颖的第三管胚胎移植手术成功了。2018年5月,她生下女儿,取名贝贝。
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张颖与女儿相依为命,生活压力很大。张颖说,前夫李明却从未关心过这个孩子。
考虑到孩子以后需要一大笔生活费,经济情况堪忧的张颖想到了李明——“这个孩子是我们结婚期间共同认可培育的‘试管宝宝’,现在他是不是也要承担一笔抚养费呢?”
2018年10月10日,张颖一纸状书将李明告上了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向前夫索要“试管宝宝”的抚养费。
前夫要养育这个“试管宝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