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绿水,鱼虾游弋,在这么美好的风景里,有人却将“硫丹”这种高毒农药直接倒入河中,致使河中大小鱼虾翻白飘浮。日前,丰顺县一男子因在八乡山镇黄竹硿小溪上游毒鱼,被罚了! 7月11日,有群众反映称,在丰顺县八乡山镇八乡河滩良村河段发生死鱼事件。随后,丰顺县渔政、环保、公安等部门人员,第一时间赶赴实地展开调查取证并多方走访群众了解情况。
迫于压力,当事人张某钦于7月19日主动向八乡山派出所投案自首,承认其在7月10日傍晚在八乡山镇黄竹硿溪边(上游)使用农药“硫丹”进行毒鱼,捕捞杂鱼约3千克的不法事实。
随后,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对张某钦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处罚。7月24日,当事人张某钦为弥补自己的过错,除接受行政处罚外,他主动提出购买价值2000元的鱼苗到八乡河滩良河段进行渔业资源修复。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下次可别再犯啦! 来源:梅州电视台民生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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