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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严查未备案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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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8 18:14:5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随着深圳电动车备案工作的推进,从6月15日起,宝安区和光明区超标电动车将不能再备案,不能上路行驶。6月17日,深圳市交警局全警上路支援宝安、光明两个区域开展“合围—宝安、光明”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未备案电动车交通违法。
当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深圳交警局各大队警力支援宝安、光明大队,在宝安、光明区涉电重点区域设点,对未登记备案的电动车实施查处。本次行动共设置77个整治组,对宝安、光明辖区内辖区内快递、外卖等行业电动车违法较多路口路段,电动车聚集点(如经营网点、大型商场餐饮聚集点)以及限行路段实施全覆盖。
上午8点34分,在西乡街道固戍社区,宝安西乡交警查获一台涉嫌非法拉客的超标二轮电动车。在查扣过程中,当事人刘某两次试图逃跑,最终被执勤警力控制。
据介绍,该车系一台普通超标电动车改装,车头部分与路面行驶的电动车无异,但车坐垫明显加长。当事人在现场非常不配合,谎称车是朋友的,现在不要车了,让交警不要开单。在面对收款二维码和多达6个拉客佬所谓“路况群”的证据面前,又狡辩自己拉的都是“朋友”,这些非法所得都是“朋友”给他买水的钱。民警对当事人非法拉客行为固定证据后,对其处以扣车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
上午10时50分许,宝安西乡执勤民警在宝安大道金海路口开展整治行动中发现,一男子骑一辆未悬挂车牌的国标电动车,该男子未戴头盔,头盔放在车前篮子中,且车辆安装雨篷,存在安全隐患。民警现场核验,该电动车已登记备案,车牌在邮寄过程中,对其行走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责令当事人现场佩戴好头盔,拆除雨篷恢复车辆原貌。
深圳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再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超标电动车速度快,车身重,刹车性能往往相对较差,再加上无一定的保护装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驾驶者本人的致伤风险会大大增加。情况轻点的是皮肉之苦,严重的就是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而且超标电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达到机动车标准的,交警对于事故的认定会按照机动车来处理,后果也许难以承受。
另外,请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尽快到社区工作站完成登记备案,持牌持证上路。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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