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展翅南方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社区广播台

查看: 255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梅州一保健城内暗藏猫腻,民警一晚抓获29人

[复制链接]

283

主题

332

帖子

2218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21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6-17 18:59:5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疫情影响下,人们更加注重养生保健,酒店保健城复工后也是生意红火,然而有不法之徒却以此为掩体,暗藏淫窝非法牟利。近日,梅江警方果断出击,成功捣毁一卖淫嫖娼窝点,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29名。
6月上旬,梅江警方接到线索,称梅江区彬芳大道某酒店保健城有人卖淫嫖娼。经过一段时间的摸排掌握,6月12日21时许,梅江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联合五洲派出所,在该酒店保健城抓获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违法嫌疑人钟某浩(男,31岁,梅县区人)等7人及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嫌疑人丘某(男,27岁,梅县人)、黄某(女,28岁,四川人)等22人,一举端掉该酒店保健城内的卖淫窝点。
经审查,违法嫌疑人钟某浩如实供认了与其他6名保健城工作人员分工合作,共同组织“技师”为顾客提供涉黄服务的违法事实;违法嫌疑人丘某等22人如实承认了在该酒店保健城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违法事实。
据违法嫌疑人钟某浩供述,该保健城由其承包运营,开始只是单纯为顾客提供沐足、汗蒸以及正常的按摩服务,后为了牟取更大利益,保健城“升级”运营模式,利用酒店保健城作为掩体,以保健养生为旗号,召集培训“技师”,分等级为顾客提供涉黄按摩服务,以此作为保健城的主要经济来源。
目前,违法嫌疑人钟某浩等29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审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涉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广大市民切记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勿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参与涉黄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终将受到法律惩处。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