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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信宜市一6岁男童在某餐厅的游乐场内受伤,造成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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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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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2 16:33: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茂名市信宜法院成功调结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及时兑现承诺,既充分保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2019年2月的某日傍晚,家住信宜城区的6岁男孩小波(化名),跟随父母到该市的某餐厅就餐。该餐厅内设有一游乐场,小波便跑到场内玩耍。其间,小波不慎从游乐设施上坠落,致使其大腿受伤骨折。随后,小波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右股骨骨折,住院8天,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小波的父母认为游乐场的设备存在缺陷以及工作人员监护有疏忽,导致儿子受伤致残,将某餐厅起诉至信宜法院,请求判令其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114219.33元。




        信宜法院对该案经审理后,承办法官彭秋香认为,被告某餐厅在其经营的店内开设儿童游乐场,应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但被告没有安排工作人员在场内维持秩序,且未在存在危险隐患的设施周边设置警示标志,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对损害事故发生具有过错,应对原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原告的父母没有密切注意儿子的活动,致使其受伤致残,对事故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在细致厘清法律关系后,法官为了减轻当事人负累,在庭审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沟通,对其释法明理、阐明利弊,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签订协议后,被告及时兑现了承诺。至此,该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茂名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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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9-9-13 10:38:39 | 只看该作者
家长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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