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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不堪设想!珠海两男子喝醉酒后,竟想在凤凰山上烧火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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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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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7 16:15:2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趁着假期,很多人会去攀登高山,挑战自己的极限。但是,不管是登哪一座山,都要注意保护山林!近日,珠海两位登山男子,竟要在山林之中,烧火做饭!
10月4日,珠海高新分局唐家派出所,在巡警大队警力支援下,成功处置一宗涉火灾的醉酒警情。
两男子山上烧火做饭
还不听民警劝告
记者获悉,当天16时许, 高新区护林员发现2名男子在凤凰山唐抱石附近烧火做饭,且不听劝告不肯下山。
唐家所何警官带领辅警迅速出警爬山,历时一小时赶到现场。 现场发现两名男子处于醉酒状态,且不听从民警劝阻。
高新巡警大队郭警官带领支援警力赶到现场,合力将两名醉酒男子控制,现场熄灭所有着火点后将两名男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相关民警介绍: “两名醉卧深山的男子,享受着悠闲自得的佳肴,但是一旦引燃深林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相关民警表示: “凤凰山有着‘山上兰花开,香山由此名’的历史,保护凤凰山是每一个珠海市民的共同愿望。”
民警提醒
珠海高新公安提醒广大市民, 爬山露营,请勿携带火种,野外不要吸烟,杜绝出现森林火灾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 广东吃喝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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