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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河东派出所不作为(潘姓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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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0:3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人于2017年3月8日晚上11时许在油城四路邮政银行丢失挂包一个,包里含有身份证,手机,银行卡,项链,现金等贵重物品,特向河东派出所请求协助寻找,本人走访油城四路商铺监控,终于锁定在油城四路邮政银行处丢失,且被一名黑衣男子捡拾,今天本人到河东派出所报案要求帮助调查,潘姓警官以本人自己遗失等原因不作立案协助调查,我向其咨询,如果不帮我调查寻找回证件,我的身份证被别人盗用犯罪怎么办?(潘姓警官,则回答,谁叫你自己丢失了,丢失了别人拿来犯罪,就是你的事,不关我事)。
公民丢失,遗失贵重物品,民警不具备协助寻找义务?电视上播的公安,民警破案如此神通,如此为民排忧都只是个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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