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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高州人苏某冒充警察身份进行诈骗,被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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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7 01: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月 于 2019-10-17 01:10 编辑

       10月13日,犯罪嫌疑人苏某锋(男,28岁,茂名高州人)因涉嫌诈骗罪被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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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不少家长托关系、花钱,只为孩子能上个好学校;于是很多骗子就瞄上了这一“市场”,声称有途径弄到好学校的学位;骗取“求位心切”的家长钱财。




        2019年9月初,大旺公安分局先后接到6名受害人报案称:被一名叫苏某锋的“警察”以“帮忙购买学位”为名诈骗钱财,后苏某锋不知去向,共计损失约30万元,要求查处。




        接报后,大旺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办案民警结合受害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在对犯罪嫌疑人核查后发现苏某锋并非公安民警,而是虚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进行诈骗。




        通过进一步侦查,9月5日民警掌握到苏某锋在四会某小区内出现的线索后,精准出击、一举将其抓获;并在现场缴获公安制服一套。




        经审讯,苏某锋如实供述了其长期沉迷网络赌博;为筹集赌资,在网上购买警用服装,虚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以“帮忙买学位”为名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警方提醒:




        国家对于公办学校的入学条件是有明文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孩子都可免费入读,而通过买学位的不正当途径得到学位,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正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各位家长还是要擦亮眼睛,以免上当受骗。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平安大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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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7 11: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诈骗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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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2 13: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擦亮眼睛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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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2 13: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擦亮眼睛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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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 07:04: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狡猾的罪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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