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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填海损害环境??茂名一海上施工单位被罚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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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9 13:07:4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因擅自将原计划搭建的栈桥更改为铺设便道,对海洋环境造成较大损害,近日,茂名海警局对茂名港博贺新港区的违法施工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14万元。

3月26日,茂名海警局滨海工作站执法员在茂名港博贺新港区执勤巡逻时发现,该港口工程施工现场有回填土石方形成的施工便道。执法人员核对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后发现,施工方擅自将原计划搭建的栈桥更改为铺设便道,改变了生产工艺。

海警执法员现场开展测量鉴定。



经进一步核查了解,2020年2月9日至2021年3月26日,该施工单位未按海洋环境报告书中要求的以设置水上栈桥的方式搭建灌注桩机平台,擅自填海铺设施工便道将桩机平台连接成一个工作平面,累计铺设面积10350平方米(长690米,宽15米),存在生产工艺发生改变的违法行为和严重安全隐患,对海洋环境造成较大损害。该站查明违法事实后,根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并处罚款人民币14万元。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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