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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食品监督抽检:这些猪肉、走山鸡蛋、菠萝包检测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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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9 20:13:3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组织对全市范围生产、流通市场经营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等19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276批次,已检验276批次,270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6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一、1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
  1、茂名市茂南区泰源食府经营的“传统菠萝包”(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11-10)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1、茂名市茂南区悦源副食店经营的“走山鸡蛋”(购进日期:2021-11-09)检出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茂名市茂南区吴小平生鲜家禽店经营的“乌鸡肉”(购进日期:2021-11-14)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吕广耀猪肉店经营的“猪肉”(购进日期:2021-11-15)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胡其声牛肉档经营的“牛肉”(购进日期:2021-11-15)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高州市吴仲坤猪肉摊经营的“猪肉”(购进日期:2021-11-16)检出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县(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相关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来源: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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